关于电动车“上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0 信息来源:保卫处 浏览次数: 作者:保卫处

关于电动车“上牌”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交通便捷难掩安全隐患。据应急管理部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1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车肇事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因电动车引发的火灾1万余起,死亡人数233人,其致人死亡率远远高于其他类型火灾事故。因电动车频发安全事故,近几年,全国许多高校都纷纷出台电动车管理办法,禁止电动车在校园内通行。

202210月不完全统计,目前我校师生共拥有电动车900余辆,因超载超速、骑行不戴头盔、停放充电等原因,自2019年以来,我校因电动车引发的火刮擦伤害事故等已有十起。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消除电动车交通和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和《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212月19日起加强电动车入校管理——实行电动车上牌准入制。为做好电动车上牌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予上牌的电动车

准予上牌的电动车,仅限作为交通工具用于上下学(班)家住校外的本校教职工、走读学生以及保障生产、工作所需的电动车、校内治安巡逻车。

二、电动车入校管理

电动车入校后必须停放在学校修建的车棚内或学校指定的存放点,禁止在校园里骑行(保障生产、工作所需的电动车、校内治安巡逻车除外)。

三、电动车上牌工作安排

1、统计登记(即日起至11月27日)

各学院部门负责统计、登记学院(部门)走读学生教职员工骑行电动车的情况严格审核把关本单位师生员工办理电动车上牌的申请,将申请骑行电动车走读学生教职员工的名单(附件1:淮南联合大学电动车入校申请备案表,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11月28日前报送武装保卫处治安管理科(李刚同志)。

2、宣传启动(即日起至12月18日)

1)即日起开展宣传。各学院(中专部)、部门通过部门会议(班主任和辅导员主题班会等形式)分别向师生员工开展宣传教育宣讲规范停放电动车、禁止电动车在校园的规定(附件3:淮南联合大学电动车使用管理办法(修订)。

2各学院(中专部)、部门摸底登记住校学生骑行电动车的情况(附件2:淮南联合大学在校学生电动车摸底登记表),要耐心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提高对规范停放电动车、禁止电动车在校园骑行重要性的认识,理解执行学校禁止电动车在校园骑行决定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苗头,同时做好舆情监控和引导工作

3、清理整治(12月5日至12月31日)

1清理工作第一阶段(12月5日至12月18日)

各学院(中专部),进一步宣传学校治理电动车的有关规定,动员学生自行处置停放在校园里的电动车后勤保障处对公寓车棚电动车充电设施进行断电,发布12月18日后禁止停放电动车的通告;武装保卫处为全校符合规定的电动车上牌。

2)清理工作第二阶段(12月19日至12月31日)

武装保卫处组织力量,对没有上牌的电动车实行集中整治,清理出校。各学院(中专部)、学生处、组织部、纪检部门配合保卫处对不执行按要求停放电动车、违规在校园的师生员工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校纪校规处分。

四、常态化管理

武装保卫处将联合区城管局、交警大队、龙泉派出所开展校内及周边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工作成果,实现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文明、有序。

淮南联合大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