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bwc

各学院、部门:

4月15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广大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根据淮国安办发【2021】2号文件要求,同时结合学校“2021年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计划”,现就开展2021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突出“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实保障,组织开展面向广大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依法防范和抵制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意识,为维护国家安全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

二、活动主题
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20年4月8日至4月16日。

四、活动形式

(一)利用值周会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主要内容

在学校值周会上,组织学校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领导小组成员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主要内容。

(二)网上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学习

学校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领导小组(办公室——武装保卫处),在4月15日前后,在武装保卫处官网上开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栏,为师生员工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提供服务。
(三)利用电子屏、图书馆LED屏、宣传条幅、展板等开展宣传教育。

保卫处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学校行政楼、教学楼的电子屏、图书馆的LED屏等,滚动播放国家安全宣传信息。1、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指导国家安全的强大思想武器;2、加强国家安全工作,警惕国际国内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3维护国家安全是公民的神圣义务;4、加强国家安全工作,构筑坚强的人民防线;5、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人人可为。

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在校园适当位置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签名等活动开展宣传,积极营造宣传教育氛围。

(四)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信息网络中心协调配合开展线上国家安全教学活动

通过校园在线平台(http:vod.hnuu.edu.cn/10306/20

21/0006744.htm/)组织学生收看国家安全教学示范课,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念、提高我校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五)各学院结合实际,通过主题班会、征文等多种形式和方法,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部署。

(六)马克思主义学院、武装保卫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形势报告会方式对师生员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深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五、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4月8日至4月11日, 各部门、各学院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参与“学校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方案”的内容与方法,做好工作安排。

(二)具体实施阶段

4月12日至4月16日,相关部门、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国家安全教育日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总结阶段

宣传活动结束后,4月17日至4月20日,各部门、学院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于4月20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保卫处认真总结我校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完善总结报告和图片信息,于4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淮南市国安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重大意义。各单位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把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安排部署落实。

(二)创新活动方法载体,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单位要不断增强国家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宣传形式,注意把握宣传时机,掌握宣传节奏,增强宣传效果,不断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注重活动积累,不断提升宣传教育活动质量。

各单位在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工作中,要积极探索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将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三全育人”相结合,将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与日常宣传教育活动、课堂教育教学相结合,建立国家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淮南联合大学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